2015届(2013级)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2015-03-03 文/MBAChina 点击量:2438

   2015届(2013级)MBA共将评选出52名浙江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生。

一、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评选参照《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有关评定条件及学院相关细则执行。


具体参评条件如下:

      (1) 学习努力,成绩优秀。

      (2) 硕士研究生获得1项以上(含一项)优秀奖学金或荣誉称号(有学校正式发文的奖项)。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有服务意识,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4) 同等条件下,非在职研究生和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优先。

      (5) 在规定学制(学校文件有另行规定的除外)内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学位。


2、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条件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5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中有关评比条件执行,我院共10个名额(含硕士、博士、MBA)。


具体评比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特别提醒: 2013级MBA在2015年6月或9月按期毕业则可参加此次评选,如未能按期毕业则取消评奖资格。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应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在职研究生不参加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二、评选申请办法

1.  登陆研究生院系统填写网上评奖评优申请。

2. 校级优秀毕业生由个人申报、班级推荐、学院评审产生,省级优秀毕业需通过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筛选和学院答辩环节最终确定。

3、申报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学生须登录研究生院信息管理系统评奖的优秀毕业生模块,填写“浙江大学201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请认真阅读相关提示),申报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须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三、填表注意事项:

1) 校优业绩合计栏,学生务必录入合计后的业绩,否则系统无法导出业绩汇总表,影响学生最后的评审。

2)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

3)校级、省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要求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否则教育厅不予盖章。


★省级优秀毕业生填表提醒:(必须按下以格式填写,否则教育厅予以退回)

生源地:XX省XX市(县);(省内到县,省外到市)

政治面貌:请规范填写,如中共党员、共青团员

简历:XXXX年-XXXX年在XXXX(学校)读XXXX;(每个经历一行)



    每位同学将申报的电子表导出以《班级+姓名+校优(或省优)》命名,请各班班长收集后3月7日16:30前发送到指定邮箱mba@zju.edu.cn,文件以《**班级申报校优*人,省优*人》命名。

    登记表纸质版(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和相关证明材料请各班班长收齐后于3月11日16:30前交到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交材料前请认真检查材料(签名、盖章等)的完整性,不要遗漏!

     

4) 备注事项: 描述个人事迹时,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  校院指派类

        积极参加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得成果(包括获得奖励、发表论文、报道等),

        积极参加学院指派的社会服务工作与活动并表现良好。

     -  领导力类

        担任兼职辅导员、博士生会、研究生会、研究生分团委、党支部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者,

         其它能体现领导力的先进事迹或所获荣誉,经个人申报后,由学工办认定。

     -  公益类

         有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等事迹者(有事迹报道),

         有扶残助弱、拾金不昧等事迹者(有事迹报道),

         积极参加经认定的各项公益及志愿服务活动,包括校庆、院庆、管理学院夏令营、国际认证等志愿者(事先备案),

         其它能体现公益性质的事迹,经个人申报后,由学院认定。


浙江大学MBA教育中心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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