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工作的通知

2018-03-05 文/MBAChina 点击量:2388


各位2016级MBA:
    经研究,决定在2018年毕业研究生中开展校级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评选参照《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有关评定条件及学院相关细则执行。具体参评条件如下:
(1) 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需保证于
2018年6月毕业,有优秀学术论文发表或取得科研成果或优秀社会实践成果。
(2) 博士研究生获得过1项以上(含一项)优秀奖学金和1项荣誉称号;硕士研究生获得1项以上(含一项)优秀奖学金或荣誉称号(有学校正式发文的奖项)。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有服务意识,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4) 同等条件下,非在职研究生和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优先。
(5) 在规定学制(学校文件有另行规定的除外)内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学位。
2、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条件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6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中有关评比条件执行,我院共8个名额(含硕士、博士、MBA)。具体评比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特别提醒: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应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在职研究生不参加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按照学制在2018年3月毕业的研究生,已经明确是否能按时毕业和取得学位,2018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需要提交导师签字的毕业论文进展情况说明,如果未能按期毕业,将取消所评奖项。



二、评比工作进度和要求

1、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校级优秀毕业生由个人预申报、班级推荐、学院评审产生省级优秀毕业需通过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筛选和学院答辩环节(预计在3月12-14最终确定。
3、预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3月812:00

预申报网页链接

https://www.wjx.top/jq/21115939.aspx

4、获推荐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学生须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和评奖评优模块截止时间;314日),填写浙江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如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须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以上表格均从系统中导出经审核通过的表格,由学生导出纸质版(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和相关证明材料请于3月1617:00毕业班班长收齐后交到管理学院行政楼303。交材料前请认真检查材料(签名等)的完整性,不要遗漏。

其他相关事宜时间轴:


3月12-14日(具体通知)

省优答辩

评审委员会、申报省优学生

3月12-15

网上填写表格并导出

学生个人(所需签字)

3月14-15

网上审核

评奖负责老师

3月1617:00/

3月1817:00

省优、校优纸质材料提交

学生提交到行政楼303

3月19

材料盖章、审核和提交学校

评奖负责老师



备注事项:

描述个人事迹时,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校院指派类

1)积极参加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得成果(包括获得奖励、发表论文、报道等),

2)积极参加学院指派的社会服务工作与活动并表现良好。

(2)领导力类

1)担任兼职辅导员、博士生会、研究生会、研究生分团委、党支部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者,

2)其它能体现领导力的先进事迹或所获荣誉,经个人申报后,由学工办认定。

(3)公益类

1)有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等事迹者(有事迹报道),

2)有扶残助弱、拾金不昧等事迹者(有事迹报道),

3)积极参加经认定的各项公益及志愿服务活动,包括校庆、院庆、管理学院夏令营、国际认证等活动的志愿者(事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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