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公告: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2008-05-19 文/MBAChina 点击量:719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附注:今天下午14:28,如果您正在开车,请您按响您的车喇叭;如果您在路上,请停下您行走的脚步;如果您在教室、实验室或办公室等学习工作场所,请起立;……默哀3分钟,共同表达我们对汶川地震中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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