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硕士2011年3月办理学籍延期申请的通知
2011-04-27 文/MBAChina 点击量:51005、06、07级各位工程硕士生: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对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的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将加大学籍管理力度,严格控制延期在校时间.对于超过2.5年正常学制仍未毕业(含未通过答辩)工程硕士研究生,要求当面向导师汇报一次论文进展情况,并于2011年3月25日(周五)前将延期申请报告(见附件,均应写明姓名、学号、电话、开题情况、论文进展情况及承诺提交时间等信息必需填全),经本人及导师亲笔签名后(未经导师签名恕不受理)将原件交到MBA教育中心傅为民老师处(联系方式:m_eng@zju.edu.cn;电话:88208397;时间9:00-16:00)或经国家邮政挂号寄傅为民收(310058 杭州市西湖区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行政管理大楼303B),本期延长期限为2011年3月1日-2011年8月31日止.
05级(06年春入学)学生,学籍将于今年6月底终止(届时将被学校学籍管理系统锁定),因此最迟论文评阅送审时间为2011年3月22日,最迟学习期限到2011年6月毕业.凡已完成论文撰写的学生,务请于2011年3月22日前递交开题报告(4000字以上)及论文,交郑老师处(电话:88206810,学位论文递交时间详见网站www.zjume.org/学位管理),同时递交有学生、导师签名的延期申请报告(傅老师处),并在异动事由栏目,学生本人签署承诺"超期责任自负"字样.
06级(07年春入学)学生,学籍将止,在前来办理延期申请时请随带开题报告(4000字以上)及论文初稿.最迟论文评阅送审时间为2011年12月,最迟学习期限到2012年3月毕业.
所有超过2.5年正常学制但未办妥延期手续的学生,本学期将不再准予管理系统常规注册,递交延期申请报告后才予以注册;所有在校时间超过5年的学生已被学校学籍管理系统锁定,若不按规定在承诺期内递交论文,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作出学籍处理.
请超期的工程硕士学生务必重视,尽快与导师联系,抓紧办理延期申请、完成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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