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管理学院202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
2021-04-12 文/曹思源 点击量:2932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202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安排》通知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管理学院面向港澳台地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形式
复试采用综合考核方式,包括材料审核、思想品德考核、业务考核。
材料审核,主要通过考生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材料,加强对考生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业务考核,采用综合面试形式。主要通过网络远程面试,采用钉钉(DingTalk)双机位视频形式。
综合考核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
4月16日(周五)14:00-15:00
三、复试要求
1. 面试准备
面试前考生须在电脑和手机上安装钉钉软件或APP,建议首选电脑+有线网络,用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进行实名认证。(具体网络远程面试流程及考生需做好的准备工作详见:浙江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视频复试考生须知(http://grs.zju.edu.cn/yjszs/redir.php?catalog_id=130678&object_id=231427))。
2. 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需要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港澳地区考生提供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
3、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官方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证明原件1份。
4、已获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和学籍在线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如无法在线验证,请申请纸质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其中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
5、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材料。
6、个人简历,含学习和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科研成果、大学成绩单(MPAcc项目)等。
所有考生须按照要求在钉钉(DingTalk)中上传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材料5需同时邮寄纸质材料到报考学院(MBA/MPAcc项目: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管理学院B座719室,曹老师,0571-88206810)。
四、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5月15日前寄到拟录取学院(邮寄地址同推荐信邮寄地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拟录取学院联系。
五、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综合考核情况、体检结果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综合考核。对在综合考核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以上未尽事宜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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