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2013-2014学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求是创业之星”和“求是文体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 点击量:432时间: 1970-01-01 08:33
地点:紫金港校区
根据《关于开展浙江大学研究生“求是之星”先进典范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浙大研〔2010〕6号)要求,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现启动2013-2014学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求是创业之星”和“求是文体之星”的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求是创业之星:表彰在创新创业方面有突出成果的研究生。
求是文体之星:表彰在文体活动和文体比赛方面有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二、评选要求
1.当年注册在校的研究生。(除优博资助、卓越计划及特别优秀的正在参与创业实践之外的延期毕业学生不能参与评选。)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3.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模范遵守学术规范。
4.参评“求是创业之星”:要求申请者在创新创业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果。在创新创业的同时,能够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社会服务工作;积极带领、帮助所在学科、实验室、科研团队成员共同进步,对身边的研究生群体起着良好的榜样示范作用。
5.参评“求是文体之星”:要求积极组织和带领同学参与学校文体活动;在文体活动或文体比赛中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个人奖项前三名,团体奖项前两名)。
三、评选方式
1、2014年5月8日前,由研究生自荐或组织推荐,候选人需提交的材料:①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求是创业之星”候选人推荐表》或《浙江大学研究生“求是文体之星”候选人推荐表》(院系意见请留空);②附个人事迹材料(限2000字以内);③高像素电子版照片(生活照1张);④答辩PPT(限10张以内)。
将上述材料打包发送到wzy920@zju.edu.cn,同时将与材料完全一致纸质版交到行政楼501A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王贞玉老师,88206807。
2、研工部组织专家评审组,从候选人中评选产生“求是创业之星”和“求是文体之星”的人选,并在研工部主页上进行公示。研工部对每位获得“求是创业之星”和“求是文体之星”称号的研究生予以表彰奖励。获奖研究生可以参评2013-2014学年校级单项奖学金相应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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