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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培养

关于2018年秋季学期MPACC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的通知

2018-07-16 文/教学管理办公室  点击量:5674
各位MPACC研究生新生:
2018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2018年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17913 9:00 14:00
         报到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行政管理大楼502会议室
         附:2018研究生新生MPACC报到温馨提示
       验证材料(学生需携带):

1)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2)有效的本人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并务必携带复印件一份;

3)证书: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无学位硕士生必须持有学历证书原件,未获得证书者不予报到入学。

      4)新生报到单:学校将于2018710日起开通研究生新生服务网http://regi.zju.edu.cn 该系统包括学校的有关公告、缴费信息、住宿安排、新生需完成的测试以及其他环节。所有新生必须登录系统,完成相关手续后,打印《新生报到单》。

      报到当天,已按照新生服务网要求办理的新生可直接入住宿舍,然后到管理学院502会议室报到点进行验证及报到(未按规定携带证件及未缴纳学费者不予报到)。

     缴费金额与方式详见“浙大大学研究生新生缴费指南”及新生服务网说明。未预先办妥缴费的新生需先到各校区新生缴费点办理缴费,然后凭缴费发票办理宿舍入住及报到。

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寄送

     2018MBA研究生新生请及时查收寄交的“录取通知书”、“新生指南”、“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缴费指南”、“校园卡”等资料,认真阅读新生指南和注意事项,按时办理好报到注册手续。

三、新生材料准备

(一)户口迁移

1.户籍迁入自愿,报到时不迁入的,读研期间不再迁入;

2.迁往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的详细地址为: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邮编310058

浙江大学玉泉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 邮编310027

浙江大学西溪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48号 邮编310028

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路258号 邮编310020

浙江大学之江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51号 邮编310008

浙江大学舟山校区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浙大路1号 邮编316021

3.《户口迁移证》上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姓名一致;

4.籍贯、出生地必须明确到“××省××市”或者“××省××县”;

5.迁移原因为“大中专招生”;

6.需盖有“××省公安厅”及“××市公安局××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注:户口迁移证上的时间从迁出到学校落户均为有效,迁移证上时间不影响落户。

(二)党团组织关系

    1.浙江省外转入抬头: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2.浙江省内转入抬头:浙江大学党委组织部

    3.团组织关系转移:报到后凭团员证办理

()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金贷款自愿办理。如需贷款,请准备好以下材料,来校时根据助学贷款通知递交:

1.家乡民政部门(乡、镇或街道)出具的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需用黑色或深蓝色墨水笔书写,切勿用圆珠笔或有涂改。由村或社区及以上单位出具证明,必须盖乡、镇或街道一级行政公章,只有村或社区的公章无效)一份;

2.父母亲(或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需正反面复印);

(四)绿色通道

      对因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法支付学费的研究生,请下载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1),并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低保证明复印件,于开学报到时递交所在院系,院系审核原件和复印件后,留存“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低保证明的复印件”,将汇总表交研究生院(紫金港校区海洋大楼403室)。

四、其他事宜

(一)请假规定: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研究生,须事先书面向管理学院教学管理中心(307A)请假,递新生报到请假单,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后方为有效(同时发邮件qzm@zju.edu.cn说明情况备案)。请假期限为2。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始业教育:新生入学后,管理学院将按新生教育计划对新生进行始业教育,组织学习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关工作文件,新生应与导师见面并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科研方法介绍、学习经验交流和学术规范等教育,建立党、团支部及班级组织并开展活动。

(三)信息维护:新生可在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管理信息系统中维护个人信息。新生报到时候交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用于研究生证,户籍迁移汇总表等)。

(四)新生体检:新生必须参加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复查,具体日程按校医院通知。

(五)新生注册:学院将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六)新生复查:学院于11月底之前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复查内容进行复查,填写复查登记表,并于11月底之前交到研究生院(紫金港校区海洋大楼403室)。

(七)医疗保险:学院将于报到时发放新生的杭州市医疗保险证历本(脱产MBA)。学校不再统一购买综合商业保险,建议学生自行选购。

温馨提示:

1、新生报到、请假事宜咨询邱老师,电话 : 88206821、邮箱 : qzm@zju.edu.cn

2、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浙大研究生院网MBA中心网 — MPACC项目教学教务通知


附件下载:

1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

2研究生请假单





                                                                             管理学院教学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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