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通知要求http://www.grs.zju.edu.cn/yjszs/2024/0612/c28498a2932144/page.htm,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管理学院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4年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管理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
组 长:朱原、谢小云
副组长:杨翼、窦军生、黄灿、潘健、李文腾、王小毅、应天煜
成 员:杜健、杜红、唐晓莉、王剑、王贞玉、张国芳
咨询电话:0571-88206871,咨询邮箱:mba@zju.edu.cn
申诉联系人:李文腾
联系电话:0571-88206603
电子邮箱:liwt@zju.edu.cn
通讯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大西区管理学院大楼A923(310058)
二、复试分数线
资格审查通过且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90分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复试名单:
考生编号 |
姓名 |
初试总分 |
103352024020158 |
姚笛柳 |
99.0 |
103352024020161 |
梁家豪 |
112.0 |
103352024020159 |
阮恬恬 |
112.0 |
103352024020095 |
李嘉颖 |
91.0 |
103352024020063 |
张秝榕 |
117.0 |
103352024020061 |
郑淩云 |
103.0 |
103352024020008 |
郑严 |
106.0 |
103352024020062 |
方嘉欣 |
133.0 |
103352024020007 |
李懿茵 |
117.0 |
三、复试的组织形式及要求
(一)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在复试中将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标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采用综合考核方式,包括业务课笔试、综合面试。
1. 业务课笔试(满分100)
管理学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等基础知识。
参考书目:【美】斯蒂芬·罗宾斯,玛丽·库尔特,《管理学》(第15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3
业务课笔试采用开卷形式(仅限携带纸质材料进入考场)。
2. 综合面试(满分100)
考核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及应用能力、实践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一般每位考生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构成: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课笔试*40%+面试成绩*60%
(二)复试时间
业务课笔试:2024年6月17日(周一)上午9:30-11:30
EMBA项目综合面试:2024年6月17日(周一)下午13:30-14:10
MPAcc项目综合面试:2024年6月17日(周一)下午14:30-17:00
(三)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需要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港澳地区考生提供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原件。
3.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官方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证明原件1份,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 已获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和学籍在线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如无法在线验证,请申请纸质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其中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
5. 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材料。
所有考生须按照要求将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于6月14日(周五)中午12:00前发送到报考项目邮箱(MPAcc项目:MPAcc@zju.edu.cn;EMBA项目:hongsiqiong@zju.edu.cn),材料5需同时邮寄纸质材料到报考学院(MPAcc项目: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管理学院B座720室,田老师0571-88206871;EMBA项目: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管理学院B座919室,洪老师0571-88273026)。
四、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6月25日前寄到拟录取学院(邮寄地址同推荐信邮寄地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拟录取学院联系。
五、拟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综合考核情况、体检结果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每位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的复试环节,否则不予录取。
1.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1.5*65%+复试成绩*35%。
其中:
(1)思想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2. 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其中非全日制只招收定向生,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综合考核。对在综合考核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以上未尽事宜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