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管理学院2024年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会计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办法如下:
一、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学校要求,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制定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政策,负责学院推免生录取名额的分配,接受考生的申诉,审定学院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组 长:朱原、谢小云
副组长:杨翼、窦军生、潘健、李文腾、王小毅
成 员:杜健、陈俊、唐晓莉、董望、张惜丽、王贞玉、张国芳
申诉联系人:李文腾
申诉联系方式:0571-88206603、liwt@zju.edu.cn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大西区管理学院大楼A923(310058)
二、招生计划
20人
三、申请办法: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学术潜质和专业能力;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
5. 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程序
1.网上申请:所有申请人于我院规定期间在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站“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完成申请,后续申请人可在“状态查询”栏查询审核结果。
2.申请材料(2023年9月15日前在系统提交完成):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本科期间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等。如果有已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或有科技活动获奖的,请提交证明材料。
四、初审与复试
1.初审
我院组成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复试名单,通知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参加复试,告知复试的时间和具体流程,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人须及时回复是否确定参加复试。
2.复试
复试时间:2023年9月25日(周一)
复试形式:线下面试
复试内容:个人面试(包括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能力等方面的考核)。每位申请人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准备:按要求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并按学院要求按时参加复试(见后续通知)。
五、待录取与公示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考生成绩:由材料成绩和个人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总分100分。材料成绩占15%,个人面试成绩占85%。
2.录取: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总成绩并列时,以申请材料分、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英语分为依次优先级进行排序。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网上确认:根据教育部推免生工作安排,申请人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我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9月29日向待录取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我院有权撤销待录取。
4.公示:研究生院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2.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2)从考生报名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3)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或80分及以上);(5)我校规定的研究生新生入学日期前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请于2024年3月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体检表寄送到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管理学院B720室。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4.本实施办法由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