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竭诚欢迎全国重点院校优秀本科毕业生(含本校和外校)推荐免试来我院攻读专业会计硕士(MPAcc)。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下设创新创业与战略学系、数据科学与管理工程学系、服务科学与运营管理学系、领导力与组织管理学系、市场营销学系、财务与会计学系、旅游与酒店管理学系7个系,建有创新管理与持续竞争力研究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和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浙江数字化发展与治理研究中心。学院以创新、创业为特色,设有浙江大学全球浙商研究院、浙江大学全球农商研究院2个校级研究院,浙江大学神经管理学实验室1个校级实验室,浙江大学—杭州市服务业发展研究中心、信息技术与新兴产业研究中心等12个校级交叉学科研究中心,管理科学与信息系统研究所等10个校级研究所。此外,学院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1个,浙江省创新团队1个。
浙江大学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项目,遵循浙江大学人才培养理念,依托浙江大学雄厚的综合学科优势和卓越的工商管理教育实践,在重视现代会计商业规范和经济洞察本质的同时,聚焦技术引领和数字化转型背景下的财务智能化发展趋势,通过构建跨领域协同创新的知识体系,在全面提升会计和财务综合素养的基础上,致力于培养兼备智能管控、战略整合和价值创造三大创新财务能力,具有全球视野和社会担当,能够引领商业进步和行业发展的高层次复合型创新型会计领军人才。
我校2024年硕士招生目录将于近期公布,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导师信息详见文末附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及邮箱),入学后另行通知选导。
一、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或受处罚记录。
(四)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学术潜质和专业能力。
(五)符合招生学院(系)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的其他学术要求。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在目前就读学校获得教育部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研究生管理平台 (zju.edu.cn))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
(八)外语成绩优秀;
(九)获得过学校高等级奖学金。
二、接收推免生的申请程序
(一)报名方式
请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到我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注册、登录后提交报名申请。
扫码进入“我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
扫码获取“申请填报步骤及常见问题说明”
(二)报名时间
开始时间:2023年8月10日09:00
结束时间:2023年9月15日
(三)申请材料
考生必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2.本科学习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原件扫描件);
3.成绩排名(教务部门盖章原件扫描件);
4.发表论文、各类获奖、英语水平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注:申请材料的扫描件请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如果上传ZIP文件请清楚命名压缩包内各个文档,以便审阅。)
(四)初审与复试考核
1. 学院(系)对申请材料初审后,由研究生教育科通知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参加复试的时间和具体流程。
2. 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人须按报考学院(系)的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复试。
3.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复试录取选拔办法和差额比例由各学院
4. 根据本单位学科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公布。
5.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6. 参加复试的申请人均须进行综合面试,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7. 学院(系)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对申请人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时须递交的材料
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者,在复试报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与复印件。
2. 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与成绩排名证明,大学英语等级证书或其他英语水平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3. 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工作成果的原件与复印件、在曾从事过的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二)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2)从考生报名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3)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或80分及以上);(5)我校规定的研究生新生入学日期前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三)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请于2024年3月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体检表寄送到浙江大学录取您的学院(系)研究生科。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四、学制、学费和奖助政策
(一)学院(系)各专业学制信息详见:http://www.grs.zju.edu.cn/2023/0803/c62899a2787907/page.htm
(二)学费标准详见后续发布的推免生招生目录备注栏。
(三)奖助政策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官网(grs.zju.edu.cn)。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1-88206871
咨询电子邮箱:mpacc@zju.edu.cn(请注明主题:MPAcc免试生申请事宜)
浙江大学MPAcc项目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