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要求,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2020年我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我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2020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管理学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管理学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质疑申述。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
组 长:魏江、朱原
副组长:谢小云、汪蕾、吴为进
成 员:王小毅、陈俊、钱美芬、裘婷、朱纪平、陈璞、张国芳
申诉受理联系人:吴为进
申诉联系方式:0571-88206808、wuwj@zju.edu.cn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管理学院406B(310058)
二、2020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名额及复试分数线
1.复试分数线
我院按照2020年硕士生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办法划定复试线。初试成绩要求外语不低于80分,综合不低于160分,总分不低于245分。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复试分数线同浙江大学公布的分数线。
2.招生名额
招生人数 |
其中已录 推免人数 |
除推免外 招生名额 |
复试人数 |
27 |
18 |
9 |
14 |
备注:国家少数名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1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2人,单列招生名额。
三、复试形式和要求
为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聚集,统筹考虑浙江省疫情形势、应急响应级别、学校安全管控措施,我们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可能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保障考生的安全,复试的组织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以“浙大钉”作为面试平台。具体网络远程复试流程及考生需做好的准备工作详见附件一。
1. 资格审查
复试前所有考生须在 “钉钉”中上传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应届生上传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需上传前置学历学位证书。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我校研招网“浙江大学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 (http://grs.zju.edu.cn/yjszs/redir.php?catalog_id=130678&object_id=206151)。对于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 复试安排
复试内容:个人面试(含综合能力考察、英语口语听力)、政治理论面试
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钉钉”视频)
复试时间:5月10日(周日)
四、录取
学院根据招生复试录取方案,综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3 *70%+复试成绩*30%
2. 录取: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总成绩并列时以初试总成绩、管理综合、英语为依次优先级进行排序。
1)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个人面试(90%)、政治理论(10%)组成,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政治理论面试成绩分合格、不合格。政治理论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学院将对考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及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复试期间暂不体检。考生被本院拟录取后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6月10日前寄我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院联系。
六、确定拟录取名单、调档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党组织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审查合格者给予发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以上未尽事宜由管理学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
2020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