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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招收2020年专业会计硕士(MPAcc) 推免生复试录取政策

2019-09-20 文/MPAcc 项目

根据浙江大学对于推荐免试研究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保证管理学院专业会计硕士(MPAcc2020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会计硕士推免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根据学校要求,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管理学院专业会计硕士(MPAcc)推免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业会计硕士(MPAcc)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制定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政策,审定学院推免生拟录取名单,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魏江、朱原

副组长:谢小云、汪蕾、吴为进

成  员:陈俊、王小毅、朱纪平、裘婷、陈璞、张国芳

申诉受理联系人:吴为进     

申诉联系电话:0571-88206808wuwj@zju.edu.cn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管理学院406B310058

相关专业成立由项目主任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制定和落实专业复试内容和程序等;负责对本专业的复试方案、复试结果负责;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二、复试资格及录取名额

1.复试资格

管理学院接收的推免生分为外校推免生、本院推免生、本校外院推免生三种类型,管理学院负责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短信通知)。

2.录取名额

专业会计硕士(MPAcc)录取名额25名,其中18名为推免生录取名额。

三、复试及录取

1.复试要求

获得学院推免生复试资格的考生,参加学院复试报到和材料审查,领取《复试许可证》,凭《复试许可证》参加复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和参加复试者,视同自动放弃!

考生准备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浙江大学管理学院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个人陈述》、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在曾从事过的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书面证明。

 由相关专业组织复试,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学院的人员参加。

学院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并严格执行。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以确保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

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录取

复试成绩由材料综合分和专业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复试成绩总分为100。材料综合分为15分,专业面试分别从英语、能力和素质、知识结构、综合四方面评定成绩,专业面试成绩总分为85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按复试成绩高低和专业录取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发放拟录取通知。

四、注意事项

申请人于2019922日起至规定日期内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 进行注册、填写个人资料信息以及填报志愿;

2019年928日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网上审核报考志愿并发出是否同意复试以及复试安排的通知,得到复试通知者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接收复试通知并到我校参加复试;

学院在网上对复试通过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待录取确认。

免试生的最后录取以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考生和招生单位双方确认“待录取”为准。

五、其他

1.申请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或被取消推免生资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3.以上未尽事宜由管理学院专业会计硕士推免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

                                              2019年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