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MBA招生录取第5号通知(资格审查)
2015-03-10 文/MBAChina 点击量:3637为方便考生,今年我校资格审查分两部分进行: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由各学院(系)进行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由各学院(系)通知;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未通过名单见附件)由研究生招生处进行资格审查,招生处审查时间为16日至25日之间的工作日,地点在玉泉校区第十一教学大楼228室。
1、资格审查时除出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出示大专毕业证书原件(2010年9月1日前毕业)或本科毕业证书原件(2012年9月1日前毕业)。
2、未通过校验考生,除了第1条要求的材料外,还要求如下:
(1)因“证件号码有疑问”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交公安局开具的修改身份证号证明原件。
(2)因“有研究生学籍”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3)其他不通过原因的考生须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线学历认证: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现场学历认证:浙江省学历认证:杭州 华星路203号 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1楼办事大厅,或:滨江高教园区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西侧 活动中心2楼);
3、资格审查没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4、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请提前处理好与工作单位的关系,若因此产生问题或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责任。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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