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管理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复试录取政策

2017-09-23 文/MBAChina 点击量:2574

(本政策适用于本院推免生、本校外院推免生、外校推免生)

 

根据浙江大学对于推荐免试研究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保证管理学院2017年全日制专业学位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管理学院2017年全日制专业学位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及录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根据学校要求,成立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的管理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制定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政策,负责学院推免生录取名额的分配,接受考生的申诉,审定学院推免生拟录取名单,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谢小云

副组长:吴为进

成 员:韩洪灵、寿涌毅

申诉联系人:陈超     申诉联系电话:88206813

     专业成立由项目主任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制定和落实专业复试内容和程序、专业名额指标分配等;负责对本专业的复试方案、复试结果负责;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二、复试资格及录取名额

(一)复试资格

    管理学院接收的推免生分为外校推免生、本院推免生、本校外院推免生三种类型,其复试资格的确定如下:

1. 外校推免生:管理学院负责对申请者进行材料初审,确定复试资格(短信通知),获准者参加申请专业复试。

2.本院推免生:管理学院负责组织对本院推免生申请资格的初审,确定本院推免生复试资格名单(短信通知);获准者参加申请专业的复试。

3.本校外院推免生:管理学院负责组织对外院推免生申请资格的初审,确定外院推免生复试资格名单(短信通知);获准者参加申请专业的复试。

(二)录取名额

接收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硕士生(含本院、本校外院、外校)的录取名额:

会计硕士(MPAcc):18名左右

三、复试及录取

获得学院推免生复试资格的学生, 参加学院复试报到和材料审查,领取“复试许可证”,凭复试许可证、身份证参加复试。

考生准备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浙江大学管理学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个人陈述》、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在曾从事过的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书面证明。

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和参加复试者,视同自动放弃!

     由各专业组织推免硕士生面试。复试成绩由材料综合分和专业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复试成绩总分为100。面试分别从英语、能力和素质、知识结构、综合四方面评定专业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85分。

1.各专业根据情况组成若干复试小组,招生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由为人正直、处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教师担任。

2.各专业对主持和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事先进行必要的招生政策和纪律的指导,复试人员在复试中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特别是面试现场记录),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保证复试质量。

3.要求复试每一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应统一。

4.复试成绩低于60分,则复试视为不合格,一律不能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按复试成绩高低和专业录取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发放拟录取通知。

四、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在9月25日起的规定日期内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 填写报考志愿;

    9月28日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网上审核报考志愿并发出是否同意复试以及复试安排的通知,得到复试通知者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接收复试通知并到我校参加复试;

    学院在网上对复试通过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待录取”确认。

    免试生的最后录取以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考生和招生单位双方确认“待录取”为准,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五、其他

1、申请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或被取消推免生资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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