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政策要求,学院对于超过2.5年正常学制仍未毕业(含未通过答辩)的工程硕士,要求当面向导师汇报一次论文进展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一、延期手续办理注意事项: (1)2014级至2015级工程硕士,延期申请中事由栏目,均应写明开题情况、论文进展情况。下载附表1,办理好延期手续。 (2)2013级及往届未获学位研究生,因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如已撰写论文,在导师和研究生科同意情况下,允许规定时间内办理特殊延期手续,给予申请答辩机会一次,按延期截至时间内,下载附件表2、附件表3、附件表4,办理好延期手续,进行上报审批。 (3)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未撰写论文且放弃学位申请的研究生,请于6月10日前递交结业、退学等相关申请表(附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具体邮件联系邱老师申请获取相关表格上报学校。 二、延期表提交安排: 延期表提交起止时间:即日起至6月10日(工作时间内) 提交地点:紫金港校区行政管理大楼307A 联系电话:0571-88206821(邱老师)、qzm@zju.edu.cn 温馨提示: 1.未经单位盖章及导师签字的申请表,中心不予受理。 2. 拟9月毕业提交评阅论文截至时间为5月13日,拟交评阅的研究生可同步办理延期手续(导师签字)。
附件1:浙江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延期申请表 附件3:研究生论文延期答辩安排表 附件4: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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