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RRICULUM

教学培养

关于2017年度超过学习年限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清理工作的通知

2017-12-25 文/教学管理办公室  点击量:11599
2011级(2012年春入学)及以前入学的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浙江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200810月修订》等文件对学习年限的规定,研究生院决定对2011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单证,下同)研究生(即学号Z11030***),到201712月底前还未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进行清理,如无特殊情况,研究生院将终止其学位申请资格;2010及以前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即学号Z10030***及之前的学生),如2017年底不能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原则上将终止学位申请。请各位已超期研究生务必重视,截至2018115日前办理好特殊延期手续;同时联系导师确定论文初稿及延期(或终止)手续。否则将上报学校拟终止名单,公示期过后,学校正式发文公布终止人员名单。


★温馨提醒超期的春季入学研究生(单证):

已超过最迟学习期限,如目前正在积极撰写论文工作,并能够在12月初完成评阅论文的,在导师和所在研究生科同意的情况下,截至2018115日(周一)前将由导师确认签字的学位论文延期申请表原件(三份表格)递交到教学管理中心(307A)。 延期三份表格如下:

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论文延期答辩申请表"表中均应写明特殊延期的事由,论文进展情况(需学生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导师签字)。

2" 研究生论文延期答辩安排表"内容及计划填写完整(需学生本人签字,导师签字

3 "承诺书"需学生本人签字)同时附导师签字论文定稿(或初稿)

      论文提交请关注http://mba.zju.edu.cn/index/login 的通知。

 

注◆已超过最长学习期限的工程硕士及农业推广硕士,且尚未撰写论文,如已无法申请办理特殊延期,放弃论文撰写的,且学分修满的研究生,请于115日前发邮(qzm@zju.edu.cn)件备案;并递交纸质结业申请表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等相关表格,根据情况申请结业或退学处理。

 

咨询电话:0571-88206821( 邱老师) 邮箱:qzm@zju.edu.cn
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行政管理大楼307A教学管理中心


                                                                                 教学管理中心

        2017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