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RRICULUM

教学培养

13级(14年春入学)工程硕士研究生聘请企业导师的通知

2015-10-09 文/教学管理办公室  点击量:1522

各位13级工程硕士研究生:

 为更好的完成工程硕士学位论文阶段的研究工作和学位论文的撰写,工程硕士研究生采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制(简称双导师制)。已选定学校导师的13级研究生须根据《工程硕士企业导师聘任办法》自行联系企业导师,确定后填写企业导师登记表(须导师本人签名),并附上企业导师的职称证书复印件,于2015年11月9日下午16:30点之前交管理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王老师,逾期不补办。

 小贴士:外地的学员可以用快递的方式上交。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管理大楼307A

 收件人:王冬云老师

 邮编: 310058

 电话:0571-88981569



 附件:

工程硕士企业导师聘任办法

企业导师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