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级(2009年春入学)及以前入学非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浙江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2008年10月修订》等文件对学习年限的规定,研究生院决定对2008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即学号Z08030***),到2014年12月底前还未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进行清理,如无特殊情况,研究生院将终止其学位申请资格;对2007级及以前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即学号Z0743200***),如2014年底不能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原则上将终止学位申请。
温馨提醒2008级(2009年春入学)及以前入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因已超过最迟学习期限,如目前正在积极撰写论文工作,并且能在12月9日前递交评阅论文的,在导师和所在研究生科同意的情况下,请于2014年12月9日(周二)前将特殊延期申请报告原件交到教学管理中心(307A)。在递交特殊延期申请表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论文延期答辩申请表(特殊延期)中异动事由栏目,均应写明特殊延期的事由,论文进展情况;同时附 研究生特殊延期安排表及承诺书(特殊延期);请前来办理延期时随带论文初稿。已超期的工程硕士学生需尽快与导师联系,抓紧时间完成学位论文,学位论文递交时间请关注网站信息(http://mba.zju.edu.cn/mpm/professor/20/3749 )。
注◆延期表未经导师及学生本人签字的不予受理。
◆特殊延期表格中请勿涂改。
◆已超过最长学习期限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如已无法申请办理特殊延期的,可在12月9日前递交申请表和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根据情况申请结业或退学处理。
咨询电话:0571-88206821( 邱老师) 邮箱:qzm@zju.edu.cn
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行政管理大楼307A教学管理办公室
教学管理办公室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