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RRICULUM

教学培养

11级(12年春入学)工程硕士研究生聘请企业导师的通知

2013-10-14 文/教学管理中心  点击量:1261

11级各位工程硕士学员:

为更好的完成工程硕士学位论文阶段的研究工作和学位论文的撰写,工程硕士研究生采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制(简称双导师制)。已选定学校导师的11级学员须根据《工程硕士企业导师聘任办法》自行联系企业导师,确定后填写企业导师登记表(须导师本人签名),并附上企业导师的职称证书复印件,20131113日下午4:30之前交管理学院教学管理中心王老师,逾期不补办。

小贴士:外地的学员可以用快递或传真的方式上交。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管理大楼307A

收件人:王老师

邮编: 310058

真:0571-88981593    

0571-88206811


附件:

工程硕士企业导师聘任办法.doc

企业导师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