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对于超过2.5年正常学制仍未毕业(含未通过答辩)的工程硕士,要求当面向导师汇报一次论文进展情况,并请于2013年6月18日(星期二)前办理好延期手续。延期申请的相关表格原件提交教学管理中心307A(未经单位盖章及导师签字,中心不予受理),申请延期期限2013年6月~12月底。
◆硕士生办理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的延期,目前尚未毕业的08级(09年春入学)~10级(11年春入学)的研究生请按时递交办理好延期手续。延期申请表中均应写明开题情况、论文进展情况等,并请08级(学号Z08030***)和09级(学号Z09030***)的研究生在办理延期时随带开题报告及论文初稿。
◆因已超过最迟学习期限,如目前论文初稿已完成的超期研究生,在导师和所在研究生科同意的情况下,允许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特殊延期进行上报审批;在递交特殊延期申请表中均应写明特殊延期的事由,同时需提交研究生特殊延期安排表、承诺书和已完成论文初稿。
◆已超过最长学习期限、如无法申请办理特殊延期的,可在6月20日前网上递交申请,同时提交纸质学籍异动申请表和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根据具体情况,自动退学、申请结业和肄业。
温馨提示:08年春及之后入学的春季研究生如不能在最长期限内毕业,原则上将属自动放弃学位申请,终止学籍;将不再办理特殊申请。请超期的学生务必重视,尽快与导师联系,抓紧时间完成学位论文。
◆提交学籍异动延期申请的时间为每年的6、12月上旬,延期表中未经导师和学生本人签字的不予受理 (春季入学延期申请需单位盖章)。
◆所有已到期但未办妥延期手续的学生,秋冬学期将不再准予常规注册。所有未通过答辩的学生,均应办理每学期的学籍异动延期和开学初的注册,具体注册时间请关注http://mba.zju.edu.cn/mpm网上每学期注册通知。
已办特殊延期在批准期限内不能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生及未按时完成相关手续的超期学生,学院将根据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的规定,将符合自动退学和肄业的研究生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管理处进行学籍处理。
联系电话:0571-88206821 ( 邱老师 )
联系地址:浙大紫金港校区行政管理大楼307A办公室(管理学院教学管理中心)
(相关延期表格请链接http://mba.zju.edu.cn/oldme/旧站通知下载或http://xt.zjumba.org/index/login公告下载)
教学管理中心
2013.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