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RRICULUM

教学培养

2012年6月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生办理学籍延期申请的通知

2012-05-31 文/浙大MBA教育中心  点击量:764
        根据学校有关政策精神要求,学院将加大导师指导论文力度,严格控制延期申请。对于超过2.5年正常学制仍未毕业(含未通过答辩)的工程硕士研究生,要求当面向导师汇报一次论文进展情况,并请于2012615日(周五)前将延期申请报告原件交到MBA教育中心(未经单位盖章及导师签字,中心不予受理),申请期限到2012年12月30日止。

1、 所有已到期但未办妥延期手续的学生,秋冬学期将不再准予常规注册。所有未通过答辩的学生,均应办理每学期开学初的注册。具体注册时间,请关注每学期期末的注册通知。

2、07级(08年春入学)的学生,学籍将止,延期申请报告中异动事由栏目,均应写明开题情况、论文进展情况等,并请在前来办理延期时随带开题报告和论文初稿。最迟学习期限到20136月毕业,最迟论文评阅送审时间为20133月。

3、08级(09年春入学)的学生,延期申请报告中异动事由栏目,均应写明开题情况、论文进展情况等,并请在前来办理延期时随带开题报告及论文初稿。

4、09级(10年春入学)的学生,延期申请报告中异动事由栏目,均应写明开题情况、论文进展情况等,并请在前来办理延期时随带开题报告(4000字以上)。

5、06级(07年春入学)及之前入学的学生因已超过最迟学习期限,如目前正在积极撰写论文工作,在导师和所在研究生科同意的情况下,允许办理特殊延期(特殊延期机会仅一次)。在递交特殊延期申请报告浙江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论文延期答辩申请报告.doc中异动事由栏目,均应写明特殊延期的事由,同时附研究生特殊延期安排表研究生特殊延期安排表.doc及承诺书;并请前来办理延期时随带开题报告和论文初稿。

  注:◆已超过最长学习期限的研究生,如无法申请办理特殊延期的,可在6月15日前递交申请  表和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申请结业或肄业。

        ◆已办理特殊延期在批准期限内不能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生以及按时办理完成相关手续的超期学生学院将根据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的规定,将符合自动退学和肄业的研究生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管理处进行学籍处理。

6、请超期的工程硕士学生务必重视,尽快与导师联系,抓紧时间完成学位论文,学位论文递交时间请关注网站信息(www.zjume.org/学位管理)。

附件:  浙江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论文延期答辩申请报告.doc

             延期名单请链接http://mba.zju.edu.cn/oldme/ 查看

              联系电话:0571-88206810(邱老师)
              联系地址:浙大紫金港校区行政管理大楼303B办公室(MBA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