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学校有关政策精神要求,学院将加大导师指导论文力度,严格控制延期申请。对于超过2.5年正常学制仍未毕业(含未通过答辩)的工程硕士研究生,要求当面向导师汇报一次论文进展情况。本学期尚未办理延期的工程硕士研究生,请于2012年3月23日(周五)前将延期申请报告原件交到工程硕士教育中心申请期限到2012年6月30日止。
2、 所有已到期但未办妥延期手续的学生,本学期将不再准予常规注册。所有未通过答辩的学生,均应参加每学期开学初的延期和注册。
3、 06级(07年春入学)的学生,学籍将止,延期申请报告中异动事由栏目,均应写明开题情况、论文进展情况等,并请在前来办理延期时随带开题报告和论文初稿。最迟学习期限到2012年6月毕业,最迟论文评阅送审时间为2012年3月15日前。
4、 07级(08年春入学)的学生,延期申请报告中异动事由栏目,均应写明开题情况、论文进展情况等,并请在前来办理延期时随带开题报告及论文初稿。
5、 08级(09年春入学)的学生,延期申请报告中异动事由栏目,均应写明开题情况、论文进展情况等,并请在前来办理延期时随带开题报告(4000字以上)。
6、 05级(06年春入学)及之前入学的学生因已超过最迟学习期限,如目前正在积极撰写论文工作,在导师和所在研究生科同意的情况下,允许办理特殊延期(特殊延期机会仅一次)。在递交特殊延期申请报告浙江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论文延期答辩申请报告.doc中异动事由栏目,均应写明特殊延期的事由,同时附研究生特殊延期安排表研究生特殊延期安排表(工程硕士).doc及承诺书;并请前来办理延期时随带论文初稿。
7、 请超期的工程硕士学生务必重视,尽快与导师联系,抓紧时间完成学位论文,学位论文递交时间请关注网站信息(www.zjume.org/学位管理)。
学籍延期 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206810
联系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行政管理大楼303B办公室(MBA教育中心)
(未经单位盖章及导师签字的延期报告,中心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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