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关于拟终止岳甚先等41名超期在职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业的公告
有关学员:
根据《浙江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10〕32号)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对岳甚先等41名超期1年以上且未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作终止学业处理。现将具体名单公告如下:
一、工程硕士(33人):
1.物流工程领域(7人)
岳甚先 姜小明 周 磊 徐华杰 张中鹤
赵韵赟 鲁志江
2.项目管理领域(26人)
唐洪军 劳旦鸣 傅海波 阮毅勇 时雅雯
沈云彬 林 蕾 钟 雷 冯晓婷 郎 晨
杨 杰 李 强 董占武 余雄明 钱晨毓
应 健 韦航键 王艳峰 彭家真 周 源
叶和斌 舒 宇 慎石磊 王 建 曾 磊
曹祥晖
二、农业硕士(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3人)
孔宁宁 王 峥 钱厚峰
三、工商管理硕士(5人)
余寅春 赵育新 姚浩杰 姚辉明 苟川宁
本次公告为期10天,在公告期内及公告期满3天内,上述名单人员有权提出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材料递交地点: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楼905室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8981437。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3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