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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关于报考浙江大学硕士生资格审查的重要提示

2006-11-02 文/浙大MBA教育中心  点击量:251
  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我校上线考生复试时间大约在2007年3月底4月初。资格审查时除出示有效身份证外,还须:
    1、应届生出示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2、往届生及强军计划考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3、(非强军计划的)单独考试考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2003年9月1日前毕业)、专家推荐书(二位副高职以上专家)(样本可
下载)、现工作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证明等;
    4、
MBA考生出示工作年限证明及大专毕业证书原件(2002年9月1日前毕业)或本科毕业证书原件(2004年9月1日前毕业);
    5、法律硕士考生的前置学历为
非法学专业
    6、同等学力考生出示大专毕业证书原件(2005年9月1日前毕业)、大学英语四级(或自考公外三级,新的四级英语考试≥430分成绩单)证书原件、专升本成绩单等,并准备加试。
    7、考生请在复试时带上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资格审查没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
                                200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