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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MBA复试规则

2006-01-05 文/浙大MBA教育中心  点击量:277
  浙江大学在职MBA入学考试复试规则   一、 复试资格   初试总分不低于165分,且英语成绩不低于48分。   二、复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复试包括政治理论测试、英语听力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三部分。   l、政治理论测试   测试范围:《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0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测试形式:笔试、半开卷(可携带A4复习纸一张)   测试时间:2006年1月17日上午10:30—11:30   测试地点:请关注浙江大学MBA教育中心网站上的通知。   2、英语听力测试   测试方式与以往研究生入学英语听力考试相同。   测试时间:1月17日上午10:00—10:30,考生9:30入场,9:45停止入场。   测试地点:请关注浙江大学MBA教育中心网站上的通知。   3、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个人背景和个人综合素质。综合能力测试通过小组面试的方式进行。   综合能力测试时间:1月17日下午1:00—5:30。每个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各不相同,请关注政治理论测试结束后的通知。   三、复试随带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带齐下列材料:   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合格表   注意:若考生准考证已丢失,请在1月11日前上报MBA教育中心,由中心统一到学校学位办申请补办。   四、录取规则   个人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录取时按个人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政治理论测试成绩不计入个人总成绩,但考生成绩必须达到政治理论测试满分成绩的60%。政治理论测试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者不予录取。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必须达到综合能力测试满分成绩的6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者不予录取。    五、其它事项   凡有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复试,凡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按自动放弃处理。有复试资格但自愿放弃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提前通知我们,以便我们做相应调整,保证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复试人员名单